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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物价局传达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政策规定

搜网来源:西安晚报发布:西安房产点击:1785发布时间:2011-8-2 12:13:57

7月26日,西安(论坛)市物价局召开了《全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现场会》,会议传达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》,宣传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政策规定,并介绍了具体操作方法,明确了具体整治规范工作的要求。物价部门对于违反者按照相关规定,每套处以罚款5000元,并会累计处罚,另外,房地产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;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;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来误导购房者;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。对于构成价格欺诈的处以50万元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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